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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工业互联网及生产性服务业补助预申报指引,最高补助500万元!

优管网

发布: 2019/09/05

作者:优制云

来源:数据观


项目预申报指引



2020年广州市工业互联网及生产性服务业专项补助预申报指引


一、支持内容


(一)服务型制造。支持制造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信息增值服务、智能共享服务、代运营服务等新模式向服务型制造延伸的新建、扩建、优化提升类项目。


(二)工业电子商务。支持制造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开展网上统一采购平台、网上营销平台、行业一体化服务电子商务垂直平台新建、扩建、优化提升类项目。


(三)工业设计。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新建、扩建、优化提升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建设期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并已完工。


(四)项目投入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五)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


三、支持方式


本专题项目资金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照本专题要求的规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并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纸质扫描版1份。材料清单如下:


(一)封面


(二)申报承诺书


(三)项目申请表


(四)项目申请报告


(五)2020年广州市产业发展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新业态)项目汇总表


(六)相关材料   

  1.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地税)出具的2017、2018年度上缴税收证明(并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合计缴税额度说明);   

  3.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2019年1-9月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4.  符合资金扶持范围的佐证材料(如获得的国家、省、市级荣誉等)。


上述要求若不涉及可不用提供该项材料,但需作说明。 


(七)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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