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2002

泊头市地下管道清淤工程(污水)招标公告

优管网

发布: 2018/05/07

作者:优管网

TAG : 

来源:

采购项目编号:ZXHZB-ZC-201807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法落实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解放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及跃云 0317-822520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解放西路华元大厦11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宁 17778823702


采购预算金额:2348281.80


采购用途 : 详见招标文件#detail#泊头市地下管道清淤工程(污水)招标文件#_#doc#_#1377a446-d300-4fcf-ab6c-7902a6d0c172@_@泊头市地下管道清淤工程(污水)工程量清单#_#xls#_#3158072d-de93-484e-86bc-37e914af03f2@_@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_#doc#_#42a73bda-c20b-496e-a871-7376c10d6147


项目实施地点 :泊头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供应商应具备条件的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报名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公章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政府采购”栏中填写报名信息),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未书面报名的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报名领取,未书面报名的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5-14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9 09:00


开标时间:2018-05-29 09:00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10-58695920


受理质疑电话:17778823702


备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其他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