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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冠疫情看工业互联网发展之路

优管网

发布: 2020/05/08

作者:优制云

来源:大众网


全球抗疫态势发展引发的思考


(一)新冠疫情考验抗疫物资产业链供应链


2019年12月,一种新型冠状病毒侵袭了中国“九省通衢”的武汉市。疫情发生初期,由于有关部门和湖北武汉政府对新冠病毒及可能带来的疫情认识不足、决策失误及行动迟缓,几乎导致了疫情失控。幸好,中国政府从2020年1月23日采取武汉封城措施,在接下来的防疫、检疫和抗疫(以下统一简称“抗疫”)过程中做出了正确决策,通过一系列高效组织、管控得力的封闭隔离、全国驰援湖北及武汉、快速建立火神山雷神山及方舱医院、宁可牺牲经济(停摆)等措施,使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缓解,到4月8日武汉正式“解封”,为全球治疫行动贡献了中国方案。


在全国70多天封闭隔离期间,除不能停工停产的能源、通信等行业外,生产、运输、销售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国内企业及时组织了复工复产,使口罩、酒精、消毒液、防护服等易耗品得到快速恢复供应,在全球疫情暴发后还能够尽力支援各国抗疫。物流行业及快递公司也在运输配送物资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封闭隔离日子里的日常生活所需,为重大疫情下的稳定大局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3月全球暴发新冠疫情以来,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先后宣布“封国”、“封域”的措施,对社会经济活动按下了“暂停键”。各国在抗疫医疗产品的需求暴增,口罩、防护服和呼吸机等成为紧俏的“战略”物资,甚至发生了一些国家对这些物资的“截留”事件。从抗疫物资尤其是医疗用品成为紧俏的“战略”物资可以看出,拥有完整的、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是多么重要!对此,我们应重新审视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方向,提出一些新的建设需求。


(二)重大疫情下制造业面临的问题


当我们探讨抗疫物资的需求、生产、销售、库存、物流各环节的时候,就会有各种问题提出来:


不同区域在不同时期对抗疫物资的需求究竟有多大?

大数据能否给出较为准确的评估数据?

有没有可用的数学模型?

抗疫物资是否也存在“最远运输距离”这样的命题?

抗疫用品的市场会不会饱和?

何时将达到饱和状态?

相关的生产设备(线)是否会出现产能过剩?

有没有判定产能过剩的指标?

纯粹的市场竞争能否减少企业的盲目性?

哪些企业生产的抗疫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达到国外认证的标准?

这些企业的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呼吸机1400多个零部件的供应商有多少?

疫情期间有多少供应商能够正常生产?

会不会出现“断链”问题?

2月份中国的停工停产对世界的产业链影响有多大?

3月份中国的复工复产、满工满产受到外国停工停产的影响又有多大?

自己拥有全产业链的是哪些?

不是全产业链的应该怎样对关键核心零部件进行“补链”、“扩链”?

从哪里(国内外)可以“补链”和“扩链”?

如何在这次全球性疫情危机下对我国工业体系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补短板?假如美日政府要求企业全部撤回真的成为现实,我国的工业体系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有哪些生产线是我国装备工业尚不能自主生产出来的?

工业大数据能否回答如此多的问题?


通过这次疫情影响供应链所造成的停工停产问题,国内制造业已充分认识到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生产方式转型的重要性,也逐步加深了对大数据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价值的认识。


迄今,制造行业对工业互联网建设的普遍性认识包括:一是企业网络实现与因特网的互联,使订单中心和个性化定制数据与工业设计、生产计划等系统实现对接,使企业营销系统与物流配送公司系统实现互联,使上下游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运行模式下进行整合,建立支撑企业营销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和生产性服务体系;二是将工控网络与企业内部网互联以实现工业控制系统与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使生产计划能够直接下达给机器,利用生产机器人实现自动排产、自动制造;三是对生产线进行数字化改造,利用物联网和5G技术将各种设备实现自动感知、状态监测、产品测试等,通过机器人实现厂区内自动搬运储存,最大可能地实现“机器换人”。


除了上述认识之外,被纳入国家“新基建”战略要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能否针对此次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所反映出的上述各种问题,向制造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分析与决策依据?再进一步讲,在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和战时状态下,制造业如何为疫情防控、军民备战、医疗救援和民生保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这既是制造业面临的艰巨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应未雨绸缪考虑的大事,更是从事工业大数据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人员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对工业大数据及工业互联网的再认识


(一)深刻理解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意义


生产要素,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范畴,主要指的是进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时所需要的各种社会资源,是维系国民经济运行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在以往的普遍定义中,主要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等,不过随着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也会纳入技术、信息、管理、知识等要素。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4月9日颁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说明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一样,都是可市场化配置的生产要素。《意见》指出了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数据五个生产要素领域的改革方向,并明确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具体举措。《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包括: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等等。根据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时代性,《意见》明确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生产的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数据这一新型要素对其他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使大数据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反思这次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大数据技术未能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可以看出,由于在主客观上,人们对病毒特性、防疫监测、检测确诊、控制手段等信息的传递共享以及准确性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对各种抗疫物资在需求、生产、调配、运输各环节的数据不明也不全,使抗疫初期各级政府部门在组织、管理、协同和指挥调度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大数据技术几乎没有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直到3月份才推出像行动轨迹记录、健康码管理等大数据应用)。这也是《意见》专门提出:“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尽早谋划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优化方案


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运行的剧烈冲击,国家层面提出了“新基建”计划,将工业互联网列为与 5G 基建、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这与国家刚刚确立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决定是一致的。国家工信部确定的工业互联网发展目标,也是要通过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制造业新型网络基础设施。


之前,有关方面和专业人士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方面已有重要共识,明确了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主要建设任务:1、要通过构建工业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施大范围和深层次的数据采集,形成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门类、不同场景的应用服务;2、要提供对工业大数据进行采集、计算、存储、加工的能力,提供建模能力、算法服务、数据管理等服务;3、要在工业制造领域的监测、检测、预警、决策、控制等方面研发各种智能应用的工业软件(含APP);4、应提供对工业技术原理、基础工艺流程、标准化设计模型、零部件及材料等方面的规模化、数字化处理能力;5、要按照行业及产业链分类构建工业大数据库,从设计、生产、销售、物流、库存各环节,为工业各产业门类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普适的、有价值的数据服务。


根据此次全球新冠疫情暴发对经济全球化及其相关行业的产业链供应链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同时考虑到未来重大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应急工作需要,再延伸到可能发生的特殊行业“经济脱钩”甚至战时状态的需要,我们应该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出新的更高期望。因此,在工业互联网平台中,要更加重视数据这个新型生产要素,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在产业链供应链乃至全价值链中的渗透作用和融合创新能力,使数据显现出更大的价值,发挥出对其它生产要素的倍增作用。例如,可以利用大数据模型和挖掘技术从人员流动聚集和疫情发展趋势中寻找更佳的、用于指导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存储、调配、运输的方案,可以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数据中提炼出“逆全球化”形势下制造业的“补链”与“扩链”方案,还可以针对装备工业(尤其是自动化生产线)的关键元器件、零部件供应链潜在风险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等等。


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着眼于应急与战时状态


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应以满足重大疫情应急与战时状态下整个国家稳定运行的需求去定位和设计,因此,应做好以下三件事情。


(一)理清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有作用的政府数据并推动开放共享


《意见》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第一项就是推进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事实上,这个话题提出了近20年但成效仍不是很高。原因之一就是社会各界及工业企业并不了解政府数据究竟拥有什么数据?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哪些是不可开放共享的。是自然人和法人数据库吗?是公共信用数据库吗?里面涉及企业商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如何界定?是企业的“三张表”数据库吗?是全社会用电数据库里的数据吗?是海关进出口数据库吗?是全向全量的物流数据库吗?国家法律允许这些数据库开放吗?能够开放到什么程度(脱敏)?开放共享的是原始记录还是统计表……这些问题不理清、不解决,数据尤其是政府数据就无法成为新的生产要素!


客观地讲,政府向企业开放数据,不仅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经营决策能力,显著提高经济运行的总体效率,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地进行合规运营。因此,有必要在解决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内在需求的前提下,针对重大疫情应急和战时状态下数据流通及利用需求的一些关键问题,以满足产业链、供应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要求为出发点,优化设计一批国家级的经济运行与治理的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要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与社会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制定出台一批数据开放共享责任清单,以原始记录形式优化和完善各级政府的数据开放平台,有效解决数据开放共享面临的数据治理成本和市场匹配问题。


(二)提升社会大数据的显性价值,整合利用工业大数据资源


总结这次新冠疫情处置过程中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得与失,可以看出融合创新利用社会大数据和工业大数据的重要性。因此,应动员和鼓励头部互联网企业、运营商、大数据公司、物联网企业等,促进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的数据采集处理标准化及规范化,整合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能源互联网等社会大数据资源,与农业、工业及第三产业大数据相结合,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培育成长提供支撑,为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分析、运营服务及决策支持,为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医疗、防疫、安防、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提供帮助。


要想真正发挥出数据对其它生产要素的倍增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此次新冠疫情应急状态下大数据应用的价值与潜力,鼓励产业龙头企业(或社会团体)以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为抓手建立工业大数据资源体系,按专业领域建设覆盖先进材料、元器件、零部件、精密工艺、基础软件在内的工业基础数据库,实现工业大数据与网络经济大数据的融合,建立跨行业、特定行业基于重大疫情应急和战时状态的专题数据库。创新工业互联网+供应链的发展模式,促进制造业及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三)协同搭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安全保障


要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整合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建立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工业企业的设计、生产、采购、销售、库存、物流、资金、技术等业务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提供重大疫情应急和战时状态下的企业运营辅助支持。通过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互联网头部企业及产业龙头企业建立跨行业、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工业大数据汇聚处理与合理利用,逐步建立起高端工业软件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战略,推动工业企业设备、系统、网络与工业互联网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协同合作,逐步推进所有企业在产业集群内的数字化转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网络安全和等级保护(2.0)要求,不断强化工业互联网整体技术架构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措施,增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在云、网、端实施配套的分级分类安全保障措施。明确网络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推进工业企业的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能力建设。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特征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明确市场化配置的数据要素安全保护责任和权利义务,加强数据交易活动中的信息安全措施。强化对工业大数据尤其是涉及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和应对战时状态的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重点防范泄密和窃密行为,保障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关键数据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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